安定國小附設幼兒園115學年度第1學期收退費辦法
一、本園幼兒就學收退費依據本市114年5月29日修正公告之「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二、第1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自115年8月31日至116年1月20日止。
三、、就學補助說明:
(一)本國籍幼兒(具身分證字號):就學即免繳學費。
1.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624元」,即雜費及代辦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差額。
2.第2胎以上、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及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即雜費及代辦費之費用,由行政院支付全額。
(二)非本國籍幼兒(具居留證):不論胎次皆以「第1胎子女」身分計算費用。
(三)收費項目表:詳閱公告附件
四、家庭如符合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和身心障礙者子女等情形,家長應主動提出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