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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居家防疫衛教宣導,保護自己及家人健康

疾病防治

說明:

一、     因應國內COVID-19本土疫情嚴峻,且暑假即將到來,面對整體疫情仍然不可鬆懈,防疫期間,請持續落實各項防疫措施,盡力防堵傳染風險。

二、     請學生、家長及教職員遵行暑期居家防疫衛教宣導,保護自己及家人健康:

(一)強化自主健康管理:掌握自己及家人健康狀況,隨時注意體溫,落實外出戴口罩(含倒垃圾時)、勤洗手及酒精消毒保持手部衛生、與人保持防疫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及加強居家環境消毒等措施;倘有發燒、咳嗽、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請佩戴醫用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接觸史。

(二)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勿群聚,避免非必要性之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

(三)減少非必要性之外出:減少外出及到市場(賣場)購物的次數,少次多量一次購足物資,善用外送及宅配取代外出購物;如有外出之必要,應遵守防疫相關規範並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三、 請隨時注意疫情資訊及相關規定,可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c.gov.tw/)查詢相關訊息,亦可參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相關疫情及中、英文宣導素材,增進防疫知能。

2021-06-11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

疾病防治

說明:

一、     依據台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6月7日府衛疾字第1100681494號函辦理。

二、     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26日宣布強化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請全國民眾持續落實遵循,與政府協力嚴守社區防線。請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切實遵守、落實防疫。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號公告(含附件)影本1份(如附件)。

2021-05-18 自即日起,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若有個別防疫需求,經家長同意,得請防疫假,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疾病防治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0457號函(如附件)及教育局110年5月17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00626305號函(諒達)續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各校學生家長基於防疫目的,有個別防疫需求而提出防疫假申請時,請學校從寬認定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三、務必提醒請假學生應待在家中、避免外出,進行健康自我監測,並妥善規劃在家自主學習進度與內容,運用相關學習平台,落實自主學習。
四、學生於防疫假期間,各該平時或定期成績評量,請各校配合依相關評量規定彈性處理。
五、為加強防疫,請各校持續宣導學生及教職員工務必落實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強環境消毒、增加量測體溫頻率及維持教學場域之室內通風等防疫工作,如人員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儘速就醫不上課/上班。

2021-05-13 即日起實施師生入校 *全時間佩戴口罩* ,並自5月13日星期四起實施入校體溫量測,直到疫情舒緩為止。

疾病防治

說明:

  1. 依據110年5月11日臺南市教育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應變工作小組第23次會議決議辦理。
  2. 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11日下午2時宣布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日起至6月8日共4週,國內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本土病例」,相關重要防疫決議事項如附件。

2021-03-04 世界結核病日活動「結合你我,遠離結核 」

疾病防治

3月13日(星期六)8時至12時30分麻豆區衛生所旁停車場將舉辦~結合你我,遠離結核闖關拿獎活動,憑身分證可免費照胸部X光,歡迎踴躍參加~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2021-01-11 衛生福利部「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公告

疾病防治

衛生福利部業於109年12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201087號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2月28日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2020-12-30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國際疫情愈加嚴峻,提醒教職員工生於歲末節日及跨年連續假期時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維自身健康

疾病防治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3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184927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顯示,國際疫情日趨嚴峻,且境外移入個案日益增加;世界衛生組織(WHO)亦警告2021年初可能進一步升高,敦促民眾歲末假期期間謹守防疫建議。
三、時值歲末節日及跨年連續假期,南來北往聚會增加,請以觀看電視或影音方式參與跨年晚會,以電話、視訊拜年,或線上聚會等方式聯繫感情,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倘仍需出入公共場所,應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安全社交距離。(勤洗手、注意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
四、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2月22日發布之「因應年末跨年等大型集會活動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活動當天仍處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以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人員,均不得參加活動。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含室內、室外)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並請攜帶手機及維持開機,以利通知防疫相關訊息。
五、集會活動防疫措施,除進行參與人員管理外,同時應於活動場域提供足量之手部清潔消毒用品、提高公共廁所之消毒頻率,並設有醫療應變措施;且除指定販賣區外,場內不得販售飲食;如辦理室內活動,不得販售無座位票並應落實實聯制,且須規劃固定入口,及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
六、另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秋冬防疫專案」加強宣導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因不易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且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請務必佩戴口罩。
 

2020-11-2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12月1日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及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疾病防治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18日新聞稿指出,時序進入秋冬,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多國單日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國境外移入個案亦有增加趨勢。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今(2020)年12月1日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宣布,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件)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三、請各校(園)透過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社群軟體、各項活動或時機),加強向全校師生及家長宣導,請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防疫措施辦理,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

四、另請持續落實校外人士入校實名登記並佩戴口罩制度,以及宣導加強勤洗手、咳嗽禮節、出門前量體溫、維持社交距離、生病不上學(班)等個人習慣及防疫措施。

五、檢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圖卡1份(如附件)及新聞稿連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 ... nK5KgAKolUMz7uWw?typeid=9)供參。

2020-10-30 本(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訊息

疾病防治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10月23日南市衛疾字第1090178644號函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0月27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091304029號函辦理。
二、本(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訊息:
(一)流感疫苗接種優先施打3歲以下幼兒及65歲以上長者,社區設站施打65歲以上長者照常進行。
(二)施打流感疫苗後仍可能得到流感,還是需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

2020-09-24 本(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訊息

疾病防治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9月15日府衛疾字第109108061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本市市民健康,
「109年10月5日起公費四價流感疫苗開打了!符合對象為: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國小至高中、專科1-3年級學生、50歲以上民眾、高風險慢性病患、肥胖者、孕婦及出生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皆可接種,為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請民眾至各區衛生所或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

三、自109年10月5日起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本(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如下說明:
(一)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二)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三)50歲以上成人。
(四)具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患者)。
(五)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六)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七)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
(八)醫事等單位人員。
(九)衛生等單位防疫相關人員。
(十)禽畜養殖等及動物防疫人員。
四、另,本市提供「65-74歲」設籍本市及全國75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籲請65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以獲得雙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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