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台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3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40328784號函規定,將教育部研編之 「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納入教職員工之附錄。
二、請同仁簽訂聘約(契約)後,自行下載運用。
教育部「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連結網址 https://www.nccu.edu.tw/var/file/0/1000/img/7/583286848.pdf